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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寻乌县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务工政策20条(试行)

文章来源: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8-09 08:08:00
    8月7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寻乌县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务工政策20条(试行)》的通知(寻办〔201727),现予刊载。

  一、培训政策

  1.建立实名制培训台账,对每个贫困劳动力的个人情况、从业状况、培训需求和愿望进行登记造册,举办针对性的“扶贫专班”,实施精准培训。

  2.对贫困劳动力实行免费职业培训,培训期间,经向县就业局申请、认定,给予不高于30元/人·天的生活补助和20元/人·天的交通补助,补贴时限最长为10天。

  3.对未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劳动预备制培训,经向县就业局申请、认定,按规定给予300—600元/人的培训补贴,同时给予不超过30元/人·天的生活费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为30天。

  4.对贫困劳动力实行免费技能鉴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关证书的,给予每人1000元技能培训补助。

  5.大力协助市级技工院校定向招收贫困家庭适龄学生,除免收学费外,还给予3000元/人·年资金补助。对在南昌工程学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赣州技师学院就读,所学专业为我县企业紧缺工种、并与寻乌当地企业签订毕业后回企业工作协议的,由县财政另外给予5000元/人一次性补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