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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寻乌县精准脱贫政策——兜底扶贫

文章来源: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8-07 08:08:00
    临时救助:对因灾、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根据贫困程度一次性给予贫困家庭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对特别困难的贫困家庭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特别救助。救助100元至1000元由乡(镇)审批,救助1000元至10000元由县民政局审批,救助1万元至3万元由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审批。

  孤儿救助:孤儿救助标准为分散700元/月;集中供养1100元/月。

  五保政策:农村村民中满60周岁的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分散供养的标准为:32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为:425元/月

  ★低保政策: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咨询:县民政局28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