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寻乌县公安消防大队 填报时间:2017年12月26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
彭清泉 |
彭清泉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
给予彭清泉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的处 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
寻乌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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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 |
江西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曹远启) |
江西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曹远启)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 |
给予江西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
寻乌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填报人: 刘艳萍 审核人: 郭明山 审批人:陈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