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起,我省启动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这是我省第九次、连续第六年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
根据规定: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收购价格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籼稻为标准品,每市斤1.36元,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全省确定第一批256个委托收储库点,覆盖76个县(市、区),有效仓容117.7万吨。(江西日报)
根据规定: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收购价格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籼稻为标准品,每市斤1.36元,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全省确定第一批256个委托收储库点,覆盖76个县(市、区),有效仓容117.7万吨。(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