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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10-18 10:10:00

附件1:

2016年部门决算

(公开格式)

 

 

 

 

 

           单位公章:寻乌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报送日期:20171011

 

 

 

单位负责人(签章): 侯清萍   

 

财务负责人(签章): 刘  宇  经办人(签章):黄小英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为县规划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城区基础测绘的维护与更新、基础地理数据库维护与更新、测绘技术指导,参与建筑、市政工程、园林景观等方面的设计,承办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有预算单位共1个。编制人数20人,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全额补助在职人数8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9人,临时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3.5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3.57  万元,较上年下降1.6%,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43.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3.19万元,较上年下降2.44%。支出具体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4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7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结转资金跨年度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62 万元,决算数为 43.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9 %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81.95万元,决算数为4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5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35.95万元,较上年增长17.48 %,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政策提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5.68万元,较上年下降54.1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万元,较上年增长23.62%,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政策调整补助标准。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 年减少6.72万元,降低54.1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0.65万元,水费0.02,电费0.77万元,邮电费0.99万元,取暖费0.19,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58.3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7.79%,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万元,决算数为 1.1 万元,公务接待14批次,接待人数130人。完成预算的55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7.5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万元,决算数为 0.65万元,完成预算的6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8.19%。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外出测量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八、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三部分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附: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