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 |手机版|网站地图|RSS订阅 【政府信息公开后台入口】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领导讲话

领导讲话

柯岩松同志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8-14 09:08:00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摆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工作差距,进一步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推动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快各项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冲刺脱贫退出。

刚才,小刚同志已经作了详细的部署,祖平同志还通报了全县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会议临时增加了永飞同志关于城乡环境整治、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的一个讲话,请同志们会后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根据当前扶贫脱贫工作的形势,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找差距,明确工作方向

当前,我县的脱贫攻坚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绩,但从流动现场会和日常掌握的情况看,各个地方、各个单位在思想认识、举措落实、工作开展、政策见效等各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1.思想认识的差距。一是位置没有摆正。大部分乡(镇)和单位能够正确看待脱贫攻坚,把脱贫攻坚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重视,但仍有少数乡(镇)和单位没有摆正位置,没有真正做到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二是形势没有看清。大部分乡(镇)和单位能够认识到脱贫退出的极端重要性,能够围绕今年脱贫退出的目标来冲刺各项工作,但仍有少数乡(镇)和单位在今年是否脱贫退出上摇摆不定,信心不足,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给力,把脱贫退出的期限不负责任地往后推、往后拖。三是思路没有理清。大部分乡(镇)和单位能够紧跟上级和县里在脱贫攻坚思路上的变化,抓工作落实的思路清晰,但仍有少数乡(镇)和单位领导不仔细阅读政策文件、不认真领会讲话精神,浑浑噩噩抓脱贫,稀里糊涂抓工作,没头苍蝇似地乱窜,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2.干部作风的差距。一是不自觉。绝大部分干部能够把脱贫攻坚作为自觉的行动,积极主动地抓好工作的落实,但有的干部则敷衍了事,上面指一指就拜一拜、推一推就动一动、督一督就抓一抓,态度上不积极不主动。二是不深入。绝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够深入一线、深入贫困村、深入贫困户家中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有的领导干部则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开开会、讲讲话,下村帮扶多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三是不务实。大部分乡(镇)和单位能够坚持求真务实,做到了脱贫工作务实、帮扶工作扎实、扶贫成效真实,但有的乡(镇)和单位则在脱贫攻坚上或回避问题、不敢触碰难点,或弄虚作假、搞花架子,做一些涂脂抹粉的事情,或变相搞“数字脱贫”“假脱贫”“被脱贫”“计划脱贫”。四是不细致。大部分乡(镇)和单位抓工作追求细致,做足了“绣花”功夫,把每一户、每一类、每一个村贫困户的致贫原因都剖析透彻,从而施策准确、施策全面、施策具体,推动了每一个扶贫问题的解决,推动了每一户贫困户帮扶政策“应享尽享”,推动了每一个扶贫项目的尽快落地,但有的乡(镇)和单位做工作却大而化之,不细心、不细致,了解情况粗枝大叶、填写资料丢三落四、上户走访不接地气、上报数据估计加统计、施策帮扶笼而统之、政策落实大水漫灌,贫困群众没有获得感,毫无疑问群众满意度也极低。

3.责任落实的差距。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大部分乡(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压实了乡村两级的主体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到了脱贫攻坚上,但有的乡(镇)则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过度依赖帮扶单位的力量来推动脱贫攻坚,特别是“空心房”拆除、产业发展等工作,单位一来则轰轰烈烈地开展工作,单位一走则偃旗息鼓、悄无声息。二是工作力量整合不到位。在“空心房”拆除任务紧迫繁重的情况下,一部分乡(镇)能够整合乡村两级和帮扶单位的工作力量,做到了乡(镇)统筹、逐村推进,拆一村、成一村,但有的乡(镇)仍然采取各村单打独斗的方式,一个村仅仅依靠几名村干部和帮扶单位的力量开展工作,导致氛围不浓、进展严重滞后。我要问的是:安远、会昌等7个县都已经正式向市里申请“空心房”拆除验收,同样的贫困县,同样的在赣州市的领导下,我们要到什么时候交账?!三是单位帮扶工作不到位。大部分帮扶单位能够按照结对帮扶的要求,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主要负责同志每月5天住村帮扶,协助落实好整改“回头看”、“空心房”拆除、贫困户帮扶等工作。在此,特别要表扬驻县单位,他们充分克服了不熟悉农村工作等各种困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投入到脱贫攻坚主战场,并抓出了工作成效。但少数单位的帮扶工作仍流于形式、被动应付,有的消极履职,满腹牢骚,有的甚至以单位人少事多、工作任务重等为借口,申请减轻帮扶任务、更换或不派驻第一书记,想从脱贫攻坚中“抽身”“退却”!四是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任务紧迫繁重的情况下,能够积极作为,带头示范,靠前指挥,推动工作落实,但仍有个别领导干部却以“非自己分管”“非份内事”为理由,不认真履职,不主动作为,点卯式地下乡指导、应景式地开展工作、粗心大意地落实政策,有装腔作势的嫌疑、无真抓实干的精神。

4.工作方法的差距。一是不抓重点。大部分乡(镇)抓工作能够突出重点,按照县委复杂问题简单化的思路,全力以赴抓好了“空心房”拆除、产业发展、住房安全保障等工作,而有的乡(镇)则抓工作看似面面俱到,但什么都在抓,却什么都没抓好,没有通过重点工作来带动整体工作。二是不抓精准。大部分乡(镇)和单位围绕“六个精准”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到了因人施策、因户施策、因类施策(行业帮扶)、因村施策,其中,有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在因类施策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抓得比较精准。在此,要特别表扬县人社局和县果业局,在调整单位主要领导后,迅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扶贫车间(企业)、外出务工帮扶以及柑橘扶贫的政策文件。但有的乡(镇)和单位则偏离了精准施策的要义,在贫困户脱贫规划上千篇一律地搞“复制粘贴”,既没有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落实产业、就业、移民、教育、医疗、兜底等帮扶措施,也没有结合贫困村实际,抓住整村推进的重点,全面推进“空心房”拆除、全面落实垃圾清运、全面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文化扶贫)、全面推进八大体系建设,而是一味地做表面文章、涂脂抹粉。三是不抓关键。大部分乡(镇)和单位在扶贫工作中都能抓住“帮扶谁、谁帮扶、怎样帮扶”这几个关键来开展工作,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安排帮扶干部、精准安排项目资金、精准落实政策、精准退出”这几个环节来抓落实,但也有少数乡(镇)和单位思路不清,谋划工作随大流无方向、推动工作务虚功无真招、落实工作不具体无成效,个别乡村脱贫攻坚至今毫无建树、个别专项(行业)扶贫两三年没有起色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二、要找问题,明确工作着力点

“户脱贫”“村退出”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在“户脱贫”“村退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是我们的工作着力点,结合平时调研了解情况,主要应重视下述九个方面的问题并着力解决:

1.产业扶贫方面。一是产业覆盖不够广。个别乡(镇)没有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产业扶贫工作的部署,在每个村建设一个100亩以上的产业基地,也没有调动起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有不少村没有达到“贫困户产业脱贫覆盖率不低于60%,有劳动力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参与一项产业发展”的目标,更没有达到炳军书记在全市“两学一做”专题党课上强调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要100%覆盖贫困人口”的要求。二是利益联结不紧密。一些村虽然发展了产业基地,但都是老板个人或种养大户在投资经营,贫困户没有参与进去,也没有成立合作社,即使成立了合作社,也只是个空壳,与贫困户之间没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不能发挥带动脱贫的作用。当前,县委、政府工作微信群中,少数乡(镇)、单位反复反映的一个“成果”是:引进种植大户种植XXX多少亩,殊不知,这种造盆景、垒大户而又与脱贫攻坚无丝毫关系的工作,是我们坚决反对的!三是项目资金没用活。市里今年出台的产业信贷通政策,明确提出每个村可以申请100万元的村级产业发展资金,目前还没有一个村用好这个政策,都习惯于等着县里给项目、给资金、给政策,甚至有的给了项目、给了资金、给了政策也不懂得灵活运用,落不到实处,最典型的是刚才祖平同志通报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至今个别乡(镇)仍然还有2015年的项目没有落地。

关于产业发展,下一步的着力点要围绕一个“全”字做文章,即全覆盖。通过产业帮扶、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以及就业帮扶等,实现产业(就业)扶贫覆盖所有的村、所有的贫困人口。在具体落实上,要么实行“企业+基地+贫困户”的形式,建立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贫困户以土地、资金等入股分红;要么实行“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形式,利用资源、资产建立基地并组建专业合作社发展产业,让贫困户参与其中分红;要么建立扶贫车间、扶贫企业,或帮扶外出务工,实现就业脱贫。

2.“空心房”拆除方面。一是进度慢。从平时下村调研来看,总体观感差,可视范围内普遍还存在大量的“空心房”,一些乡(镇)和村连公路沿线的残垣断壁都还没拆除;从统计数据来看,全县摸底共有174万平方米的“空心房”拆除量,截止75,拆除到位的有150万平方米,已占86.2%,但从工作验收比例看,目前只有16个村申请并12个村通过了验收,项山、南桥、文峰、罗珊等 4个乡(镇)至今还没有1个村申请验收。二是不碰硬。一些乡(镇)工作软绵绵,没有按照逐村过滤、逐村推进的要求,集中力量,强势推进,好拆的拆掉了,难拆的就无限期留着,不敢碰硬,不敢得罪人,天天说拆“空心房”,有的乡(镇)却连续好几个星期都是零进展。三是不公正。一些村在“空心房”整治上,没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一视同仁、前后一致,特别是没有做到干部带头,个别村村干部自己的“空心房”都还留着,却专拆一些“老实”群众的“空心房”,造成群众意见大。关于“空心房”拆除,下一步的着力点要围绕一个“快”字做文章,即速度要快。如果我们把所有的精力、所有的时间都放在“空心房”拆除上,那么其他的工作就会兼顾不了,今年脱贫退出也就有可能会落空。所以,在拆除“空心房”上,各乡(镇)单位,尤其是各乡(镇)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本着能快则快的原则,敢于走在前面,能7月份完成的就不要推到8月份去完成,能8月份完成的就不要推到9月份去完成,千万不要慢悠悠地拖到10月份去完成任务。在此明确,凡是拖到10月底还没有完成“空心房”拆除任务的乡(镇)村,对所在乡(镇)村的主要负责人坚决予以问责。

3.保障住房安全方面。一是底数不实。目前,住房没达到安全要求的还有多少群众?需要通过移民方式解决的又有多少?需要拆旧建新、维修加固的又有多少?需要统建保障房、交钥匙的又有多少?各个乡(镇)、各个村摸查的数据不实,造成项目资金安排不精准。二是标准不一。按照评估要求,居住的土坯房,不能出现漏雨、不能出现裂缝,一些村把实施房屋维修加固视为风貌打造,只在正面外墙涂脂抹粉,而里面却还在漏雨、还有裂缝,完全达不到住房安全的要求。三是监管不严。部分干部原则性不强,监管不力,一些地方为了好做工作,对本需要拆除的、无人居住的“空心房”,也进行粉墙换瓦;一些破旧祠堂,也打包在项目里,想浑水摸鱼,用扶贫资金进行维修加固。

关于保障住房安全,下一步的着力点要围绕一个“实”字做文章,即实事求是。数据要实,工作要实,成效要实。要落实炳军书记在全市“两学一做”专题党课上强调的“今年所有农户(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要全面到位”的要求,有多少需要保障的就保障多少,年底务必要确保所有农户(贫困户)的住房安全百分之百保障到位,千万不能再出现数据不实、工作不实、“没完没了”的问题。

4.基础工作方面。一是慢。精准识别整改工作“回头看”开展到现在,近二个月的时间,不少村“一证两册”填写还没有到位,连新的联系牌都还没有开始张贴,新识别的贫困户也还没有安排干部去结对帮扶。二是乱。据督查组同志反馈,精准识别整改工作“回头看”资料整理归档相当混乱,相关信息填写也非常不规范。三是虚。一些干部在填写贫困户收入公示卡时,闭门造车,不上户核准收入,凭想象填写,作风虚、造成贫困户收入数据也虚,张贴出来的收入公示群众不认可。

关于基础工作,下一步的着力点要围绕一个“准”字做文章,即识别要准、退出要准,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尤其要牢牢把握“三率一度”的问题,做到漏评率零容忍,错退率零容忍,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5%以内,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要严格按照程序,让老百姓参与脱贫的整个过程,坚决反对暗箱操作,坚决反对村干部越俎代庖,坚决反对数字脱贫、计划脱贫、虚假脱贫。

5.八大体系方面。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八大指标体系内容中,容易实施的进展较快,需要调动群众参与的改厕、入户道项目则进展缓慢,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二是项目安排不精准。一些村没有严格对照八大体系和“户脱贫”的要求安排项目,留车镇上寨村等个别村甚至将80%的资金,用来硬化道路,将没有达到25户以上或已经列入移民区域的小组,也安排了通组公路项目。三是牵头单位指导不够。一些涉及八大体系的指标内容,省里的建设标准有一些变化,各个牵头部门对这一变化研究不够,对乡(镇)指导不力,造成各村实施标准不一。

关于八大体系的实施,下一步的着力点也要围绕一个“快”字做文章,即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各乡(镇)要抢抓晴好天气,争分夺秒推进,确保11月底之前所有的八大体系项目建设都能完成。尤其要管好施工队伍,要在合同中明确:凡至11月底还未完成项目建设要求的要逐月扣除工程款,其中用工用材紧张问题,坚持谁中标谁施工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同时,对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要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凡涉及脱贫攻坚的项目,要做到项目“即报即审”“即审即批”“即报即验”,能走“绿色通道”都要走“绿色通道”,决不能在任何环节、任何单位耽误时间!这里强调一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与八大体系项目建设同步推进、同步完成。

6.非贫困村工作方面。一是力量安排弱。大部分的非贫困村都存在人员力量弱的问题,一些乡(镇)不善于统筹,将力量一边倒地安排在贫困村,造成非贫困村的工作没有班子成员调度,没有干部落实。不少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既没有驻村开展工作,更没有按规定每月驻村20天以上。二是工作进展慢。非贫困村的资金在6月底已经批复,但不少村还没有启动实施,特别是非贫困村的“空心房”拆除工作,至今慢悠悠,没动静。三是重点不突出。非贫困村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围绕贫困户脱贫来抓,不少村没有围绕收入过线和“两不愁三保障”来安排项目,工作着力点有偏差。

关于非贫困村的帮扶工作,下一步的着力点要围绕一个“同”字做文章,即同步推进。当今的贫困现状是63.9%的贫困人口在非贫困村,只有36.1%的贫困人口在贫困村,因此,我们的帮扶工作必须对贫困村、非贫困村同等重视、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督查、同步解决问题、同步达到脱贫目标、同步做好乡风文明建设、垃圾清运等工作,不能有失偏颇,尤其要特别注意偏远乡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同时,要学习瑞金市的做法,在做好扶贫工作的基础上,全域推进新农村建设。

7.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项目编报不深入。虽然目前项目已批复,但调研发现一些村的项目编报不精准,党委书记、乡(镇)长没有严格把关,分管领导也没有到实地核实,任由村干部盲目安排,更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群众意见。二是发包管理需规范。目前,出现两个不良倾向:一些乡(镇)对扶贫项目不管不问,任由村干部实施;而有的乡(镇)则大包大揽,不通过村两委,直接由乡(镇)发包,这都不符合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求。三是资金管理需加强。目前,项目预算、决算和审计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相关职能部门有放手不管的倾向,对第三方机构的资格审核和运行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下一步的着力点要围绕一个“严”字做文章,即从严管理。要尽最大努力使项目资金安排精准,尽最大努力实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要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督和审计力度。这里再次重申一条纪律:凡是有贪污、挪用、浪费扶贫资金行为的,严惩不贷。规定一个顺序:扶贫资金首先用于“户脱贫”,确保贫困群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收入过线”;其次用于“村退出”,保障八大体系项目建设;最后给扶贫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可在适当地方、适当范围安排风貌打造等项目建设。明确三个规矩:①凡投标施工单位不按合同施工、不按时按质竣工验收的,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②决不允许用扶贫资金修缮祠堂、生产用房和“空心房”,凡是“空心房”必须坚决拆除,而祠堂和生产用房则由群众自己出钱维修;③决不允许用扶贫资金修缮“新人住新房、老人住老房”家庭的危旧房,以免助长不赡养老人、不孝顺老人的歪风。

8.群众满意度方面。每次下村调研,我都会安排扶贫和移民办的同志进行全村普查,发现群众满意度普遍不高,一些村满意度远远低于95%。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走访沟通不够。一些干部下村,只走访自己的结对帮扶户,对非贫困户兼顾不够,并对精准识别、两项制度衔接政策不了解,导致群众对帮扶工作有误解。二是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推进“空心房”拆除、两项制度衔接过程中,有的没有一碗水端平,做到公平、公正,有的表面上公开了,但群众没有参与、不认可,所以群众意见很大。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乡(镇)不积极宣传普及脱贫政策,造成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等靠要”的思想十分严重,甚至对脱贫工作不认可,不愿意脱贫。

关于群众满意度问题,下一步的着力点要围绕一个“高”字做文章,即提高满意度。要想尽办法与群众接触,想尽办法疏导群众情绪,想尽办法化解矛盾纠纷,想尽办法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尽最大的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9.乡风文明建设方面。一是虚的多实的少。此项工作还仅仅停留在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建设文化墙等方面,没有开展实实在在的工作。二是重点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没有围绕整治“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问题来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三沿六边”坟墓搬迁工作也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分管县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没有履行好职责,认真负责地抓好工作落实,而是一味地回避问题、粉饰问题。三是没有特色。没有在工作中探索形成我县的特色做法,“六星创评”活动等也没有持续坚持和深入推广。四是文化扶贫没有统筹抓。没有将文化扶贫与其他专项扶贫政策同步落实、同步推进。五是城乡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不少乡村至今还未建立“清洁家园、自己动手”的机制,未常态化开展并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关于乡风文明建设问题,下一步的着力点要围绕一个“力”字做文章,即加大力度度。要加大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的迁坟工作力度,坚决打击以所谓“祖坟”骗取、敲诈征地拆迁款的人和事,不能把工作停留在虚报数字上;要加大“子女不赡养老人、不孝顺老人”问题整治力度,凡是老人住危旧房的,要么老人随子女住新房,要么由子女出钱修缮加固危旧房;要加大婚丧喜事大操大办问题整治力度,切实扭转乡风民风;要加大“六星创评”活动推进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广;要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抓出工作成效。这里特别强调两件事情:①要依法推进石排“潘氏祖坟”搬迁工作,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依法进行搬迁,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阻碍依法行政的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②要实实在在地抓好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不能弄虚作假。这两项工作由谢清泉同志负责抓好落实。

三、要找措施,明确工作路径

针对上述差距和问题,做好下一步脱贫攻坚工作,重点要抓实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1.前提在坚定信心。“信心胜过黄金!”当前,脱贫攻坚到了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任何迟疑都会前功尽弃,任何懈怠都会遗患无穷,任何推托都只会积累矛盾,我们唯有勇往直前,唯有背水一战,唯有义无反顾,才成脱贫突围。为此,同志们务必增强信心,鼓起勇气,一鼓作气完成这个最神圣、最艰巨的任务。井冈山、兰考能脱贫,为什么寻乌就不行?我县多年来一直讲寻乌脱贫攻坚要进入第一方阵,为什么我们却要临阵退却?同样是在赣州市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什么寻乌就非得天生落后?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同志们要有志气!

2.基础在内生动力。要强化两个方面的作用,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一要发挥村级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充分利用村级换届选举之机,进一步选好村党支部书记,配强村党支部班子,加强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增强村党组织服务精准扶贫的能力。要在全县开展争创脱贫攻坚“先进党支部”活动,对获评“先进党支部”的村两委定补干部工作报酬进行适当上调;对获评“先进党支部”的村干部在报考乡(镇)事业编或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时予以额外加分。此项工作请县委组织部牵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进行调研后拿出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二要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要加强文化扶贫,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将改善贫困户精神面貌作为扶贫脱贫的重要内容,深化“六星创评”活动,对率先脱贫的贫困户统一颁发“脱贫光荣”证书,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在贫困群众中牢固树立“当贫困户不光荣,劳动致富才光荣”的理念,进一步激发贫困户脱贫的信心和内生动力。比如,在保障住房安全方面,一定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千万不能政府大包大揽,大家可以认真学习借鉴圳下和堆禾两个村的做法,其中,圳下村采取了动员群众自己换瓦、政府帮助墙壁维修加固的方式,调动了群众积极性;堆禾村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分阶段收取维修费,鼓励群众在最优惠的时间节点主动进行维修加固。

3.核心在精准施策。要以精细的“绣花精神”,把扶贫脱贫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重点是要细化落实好五项工作:一要精准派人。要优化驻村工作队伍,明确从县直(驻县)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和优秀干部中抽调人员组建驻村工作队,派驻到各村专职开展帮扶工作。县委组织部要重新筛查所有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对不给力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撤换或召回。有些县直(驻县)单位不能保障第一书记人选的,由各乡(镇)保障到位。二要精准帮扶。对已脱贫户,要实施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政策,确保其稳定增收不返贫;对未脱贫户中的一般贫困户,除了产业和就业帮扶外,还要重点落实好医疗救助、教育扶贫、光伏扶贫等政策,确保贫困户不因学、因病致贫,稳定脱贫不返贫;对未脱贫贫困户中的兜底户,还要落实好低保、五保政策,确保兜得起、稳得住。三要精准管理项目。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扶贫项目由各村向乡(镇)申报,乡(镇)审核并经党委书记签字后汇总至县扶贫和移民办审查,经扶贫领导小组审查批复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由乡(镇)组织实施,招投标和项目验收也都由乡(镇)负责,村里则协助做好征地拆迁、矛盾化解等工作。四要精准拨付资金。要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建立“先拨付、后报账、村决策、乡统筹、县监管”的扶贫资金分配运行机制和乡级报账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降低资金结存率。五要精准退出。要进一步细化明确退出标准、方法步骤等,在严格执行省定八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统筹考虑脱贫发展规划、帮扶规划、标准化档案建设、兜底户精神面貌改观、各项政策落实等内容。

4.关键在落实责任。要进一步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认真落实好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一要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乡村两级的主体责任,明确对辖区内的脱贫攻坚负总责,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工作,不能再出现将责任推卸给帮扶单位的现象。这里明确两条纪律:①凡是工作不力、脱贫成效差的村“两委”干部,不得在今年村级换届选举中提名;②凡是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村“两委”干部,不得在今年村级换届选举中提名。这两条纪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形成文件后下发执行。二要落实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县班子成员每周至少保证1天鼓励2天下乡扶贫,并每个月住村一晚开展工作,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确保90%以上的时间抓扶贫,县直(驻县)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每月住村5天以上抓扶贫的工作制度。三要落实帮扶责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必须确保每月驻村20天以上,县财政局要调研拿出意见,对驻村工作队干部的工作经费进行保障。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每天要按要求通过微信发送位置进行签到,如发现驻村工作队一次不在岗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两次不在岗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三次不在岗的,撤换工作队员,并由派出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在此,特别强调两件事情:①明确将“空心房”拆除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由原来的现代农业攻坚和脱贫攻坚双线领导,改由小刚、晓东同志专门分管调度;②长宁、文峰两个乡(镇)虽然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任务繁重,但仍然要把脱贫攻坚摆上龙头位置、重要日程,党委书记亲自抓,与其他工作同步推进。

    5.重点在形成合力。要围绕进一步统筹各方力量,合力攻坚脱贫退出,重点完善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要完善调度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协调调度,县里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全体驻村工作队员、各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参加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分析会;县分管领导要坚持每周调度制度,每个月要有一次党委书记参加的流动现场会,看两个乡(镇)两个村;各乡(镇)要即时调度,坚持每周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例会,统筹整合好乡(镇)干部、各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力量。二要完善督查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脱贫帮扶、项目建设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建立专项督办、督查调研、督查约谈等工作制度,形成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坚持每15天抽查1名县级领导、1名乡(镇)党委书记、1名乡(镇)长、1名县委部门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驻县单位负责人、1名第一书记、2名帮扶干部的制度,形成量化考核结果,反馈给被督查的单位或个人,通报全县并视情节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在9月份和12月份模拟开展两次满意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三要完善用人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在扶贫一线评价干部、发现干部、选用干部的机制,开展“优秀帮扶干部”“优秀村第一书记”评选表彰活动,提拔使用驻村工作队员和一线扶贫干部充实到乡(镇)班子。四要完善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对在考核评定中,驻村工作队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低于90%的,限期整改;低于80%的,通报批评;低于70%的,坚决予以问责,并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及时调整工作队员;驻村干部年终考核结果等同于驻村干部在本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另外,所有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都要申请工作达标验收,各乡(镇)要自行申报“户脱贫”“村退出”计划,在今年全力冲刺脱贫退出的前提下,验收时间最迟可安排至201834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