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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为企业“减负”帮扶快发展

文章来源: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1-25 11:11:00
  日前,我县出台帮扶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对企业社保缴费、员工培训、创业贷款、校企合作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发展。

  根据《意见》,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年满40周岁本省农村劳动力、贫困户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就业,三年内可享受上述群体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2/3的补贴。企业与新员工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开展岗前培训,将享受3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顶额由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并给予贴息补助。

  此外,《意见》还明确,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不超过6个月;降低生育、失业保险费率,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开展系列校企对接、校企合作活动,对实施效果好的合作项目,在培训补贴、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并积极推进就业招聘活动常态化。(记者陈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