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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招商亮“新招” 聘请社会力量参与

文章来源: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11-11 16:11:00

为拓宽招商渠道,提高招商效率,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引进一批好项目、大项目,日前,我县制定出台委托招商管理办法,将聘请具备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代理招商。

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商(协)会组织、企业及个人,经自荐、资格审查、研究确认后,由县政府颁发聘书,一年一聘,并授权县招商部门与其签订委托代理招商协议。代理方要积极宣传推介寻乌,每年提供不少于50条有效招商信息,引荐来寻考察的客商不少于40人次,并提供相关招商服务,促成项目在寻落户。委托招商主要突出食品药品产业,同时围绕稀土新材料应用、新型建材和新兴产业等相关产业,须在聘期内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个或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并完成固定资产实际进资3500万元以上。

我县将根据项目引进情况代理方拔给一定工作经费,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