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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文章来源: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3-07 09:03:00

  笔者日前从县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改革工作部署,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于31日起与全国同步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据了解,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届满后,再到企业登记注册窗口提交《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四项材料。相较于一般注销程序,简化了申请材料,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公告报样等材料,退出程序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傅小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