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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寻乌县质量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12-02 11:12:00

  

寻府办字〔2017237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寻乌县质量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寻乌县质量强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7122

寻乌县质量强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512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567号),根据赣州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兴市工作考核的通知》(赣市质兴发〔20163号)精神,结合我县质量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推动实施《江西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深入实施“质量稳县、质量强县、质量促县”战略,着力助推我县实现“主攻工业、三年翻番”目标,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目标

以提高产品质量为重点,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到2020年,实现我县质量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强县工作处于全市前列,接近全省中上水平。切实加强《质量发展纲要》和质量强县战略的宣传贯彻,量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指标,提高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道路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和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质量强县战略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扩大“质量强县”战略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质量强县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质量监管

1以机械机电、建材产品、日用消费品、食品药品等产品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畜牧环节饲料、兽药专项整治;以保障性住房、校舍、教学楼、大型公共建筑等建筑工程施工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劣质钢筋、劣质水泥、劣质电线电缆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升全县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以全县大中型公共建筑、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以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体系,增强全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3在酒店、餐饮、旅游、百货、医疗、金融、电信服务等领域,积极推进标准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旅游品牌创建工作,开展诚信兴商、商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促进我县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4以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起重机械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5以空气、水污染等环境治理为重点,逐步淘汰产能过剩,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6加大全县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制度,加快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

(二)注重品牌建设

不断完善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知名品牌的培育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服务业名牌创建工作,加大全县支柱产业的名牌培育力度。一是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强化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培育和规划。二是大力实施商标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江西省著名商标。三是围绕“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发展,鼓励并协助企业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商标,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的认证或认定。四是强化工程质量创优意识,加大争创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的培育力度。五是以机电机械产品为主,培育品牌。六是加强品牌保护,加强寻乌蜜桔”“赣南脐橙等品牌保护,加大维权打假力度。

(三)强化技术机构建设

加快全县级技术机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步伐,引导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建设,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完善的检验检测体系,鼓励中小企业联合建立检测实验室,强化企业自检和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质量失信惩戒制度,推进市场监管、商务、金融、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市场主体诚信体系,积极推进企业建立质量诚信档案,实现质量信用信息共享。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加大对企业负责人质量宣传、培训力度,促使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合同规定,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第一责任人,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建立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价值观。二是建立企业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督促企业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切实履行产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和制度,将社会责任观念全面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三是以机电机械产品质量、食品、药品为重点,实施产品质量约谈制度,督促企业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任的良好企业形象。

(六)深入开展系列活动

一是坚持以质取胜,以富民强企为目标,大力开展质量强县、兴企强企活动,积极推进质量强县各项工作。二是结合“质量月”主题活动,在全县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

(七)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

建立健全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标准体系。积极开展以寻乌蜜桔、赣南脐橙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活动。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定。有效整合全县技术资源,积极组织电商产业园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打造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八)严格监管计量领域

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着力抓好医院、集贸市场、眼镜店、加油站、民用“三表”和定量包装商品的专项监管,加强计量器具的强制性检定管理,强化技术机构及计量市场监管,大力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能耗技术数据。

(九)加强认证认可工作

加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及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农产品产地地理标志认定保护。有效查处、严厉打击并遏制非法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寻乌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质量强县”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确保“质量强县”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运转。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侯守国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刘旭群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凌联军

外侨办主任、政府办副主任

  员:

刘志鹏

县工信局副局长

 

曾伟朗

县项目办主任

 

陈东林

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邝小涛

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汪梅社

县环保局副局长

 

刘维圣

县农粮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邝曙光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古叶青

县果业局副局长

 

曾林金

县财政局副局长

 

曾国瑞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加辉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县科技局副局长

 

古朝晖

县教育局副局长

 

邝树声

县劳动监察局局长

 

刘树根

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月明

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明亮

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福根

县国税局副局长

 

黄建平

县地税局副局长

 

黎宝明

县广电新闻中心副主任

 

古长青

县统计局副局长

 

潘立平

县安监局副局长

 

罗洪英

县旅发委副主任

 

石光明

县城管局工会主席

 

赖挺阳

县房管局副主任科员

 

罗福欢

县民营企业局副局长

 

唐榆淋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西省寻乌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县烟草专卖局副经理

 

钟金勇

县盐务局副局长

 

黎桂招

县银监办副主任

 

潘劲波

人民银行寻乌支行副行长

 

潘慧民

县政府办法制工作科科长

 

汤春添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由刘旭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春添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强化考核问责。将质量强县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每年结合质量强县整体工作部署,对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要把质量强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质量强县目标稳步推进。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每年预算质量强县专项经费,为质量强县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在技术标准研究应用、检验检测平台服务、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奖励与品牌培育、质量监督抽查与执法打假、质量检测与风险预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质量强县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推进。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质量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本方案要求,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二)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根据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加强沟通,团结协作,切实履行质量监管职责。

(三)广泛宣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手机报、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质量强县的系列举措、进展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